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契默土司庄园

日期:1970-01-01   来源:  作者:  编辑:

  契默土目庄园又名“陇官寨”,占地3960平方米,位于马路彝族苗族乡境内,该乡溶岩地貌与侵蚀地貌相当,以低、中山地为主,溪河深谷,岩悬坡陡。土特产有茶叶、花椒、魔芋、五倍子、杜仲、生漆、油桐等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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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明代,四川永宁宣抚司控制的赤水河两岸的“十八则溪”的几洛则溪,就是契默庄园的所有者,而“十八则溪”的统治者,就是毕节“大屯土司庄园”所有者的祖先。晚清部分厅堂毁于匪患,民国初年重建复原。清乾隆元年(公元1736年),契默一带地方划归贵州省黔西州。

  周置石础砖砌围墙,全长240余米,高3米,与垂花门左右山墙及右后侧石碉紧紧相连,形成一高大宽阔,戒备森严的院落。为陇氏世袭土司主持。现石碉被撤,围墙多处被毁,建筑已多处朽坏。

  契默庄园,由垂花门楼、上下厅堂、花厅、书舍、闺阁、绣楼、茶室、餐厅、粮仓、兵居,以及防御工事石雕等建筑物组成。它的存在,不仅仅反映了黔西北地区历史上土司制度长期统治的事实,还提供了研究我国南方古建筑的重要实物资料。至今,契默彞族村寨仍以农历六月二十四日为“火把节”,届时邻县的彞族同胞都来参加活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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